隨著現代趨勢提升、國民生活水平提高,對於居住環境的品質也有了一定的要求,進而促使室內設計這個行業的興盛,也對室內有著不同於以往的看法,最早期只提供遮風避雨與防禦功能的室內,隨著時間的演變進而在功能中加入了實用的機能,使居住環境更加的人性化。
現在讓我們來談談【設計】與【藝術】有什麼不一樣的論點,為何住的”居室”叫做【室內設計】而不是【室內藝術】?
【設計】與【藝術】其實只有一線之隔,但設計必須能提出足夠的數據才能成立,例如我們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椅子,是由人體工學的數據中發展出來的,從椅子不同的高度、面積大小、材質質感,來決定這張椅子的功能性,並區分其用途為適合於工作或是休息放鬆時使用,所以設計是有加入使用的目的與定義。然而藝術的重點是以美學為主,例如: 顏色、比例、尺度、光影、律動與對稱等,藝術表達的則是美的形式。
我們有了初步的認定,【設計】給人的感覺是比較冰冷與理性,而【藝術】是能以不同形式傳達某些訊息,是感性的 ! 結合了設計與藝術,才能產生人性化並且同時能令人感動的作品。對於現今室內的設計來說,功能性已是基本必備的條件,早已不足為奇,重點是在於空間的使用性質及規劃,以及傳達於人內心的感受 ; 如何營造ㄧ個空間的氛圍,手法及元素當然也很多,如空間的配置、硬體使用材質的質感、傢俱飾品、光線、音樂、氣味等.. 這些元素都能賦予空間不同的個性,在妥善運用之下,能定義空間使用功能,並且賦予空間生命。
在不同的國家,不同的世紀,都有它特有的文化與民俗風情,如何能將其語彙帶進室內空間,也是設計規劃中該觀察與考量的,這相同的也自然會衍生出更多元化的風格與獨特性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